两年内两次进同一单位 偷同事手机滑倒
发布于:2020-12-30
12月27日下午4点,在重庆西站候车大厅熙熙攘攘的乘客中,一名20多岁背着背包的年轻人被两名警察带走,乘坐警车后迅速离开.
12月12日晚10时许,高新区公安局微电子园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企业员工黄报警称,当天下午4时30分左右,一部价值近6000元的手机被盗。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,立即赶到现场。
警方调查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,对比了大量监控录像。随后,警方迅速锁定了黄的室友贵州人张某某,认为其涉嫌重大犯罪。
据警方调查,贵州省桐梓县22岁的张某某于今年10月加入该公司。不过,这已经不是张某某第一次在这家企业工作了。
据了解,2019年,张某某在该企业工作。期间偷了室友手机后迅速离开。后来被卫定远派出所的警察抓了。由于涉案金额小,无犯罪记录,他被取保候审。2019年8月被沙坪坝区法院罚款1万元,从而越狱。
这一年,张某某隐瞒自己的犯罪记录,再次加入公司,与黄等人成为室友。12月12日下午4点,他看到同宿舍的几个室友上完夜班都在睡觉休息,于是对金钱产生了兴趣。张某某偷了室友黄的手机,用枕头充了电,赶紧收拾东西走了。游手好闲几天,买了27天的火车票,准备回贵州老家。他从来不想在上车前被警察抓住。
经审理,张某某供认盗窃室友黄手机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因为他有犯罪记录,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警方提示:年底和年初是盗窃案件高发时期。请认真提高防范意识,爱护自己的财物,不要给犯罪分子机会。请及时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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